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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秋季学校招生问答手册—消防员职业知识普及篇

1、国家消防救援员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管理,是由公安消防部队(武警消防部队)、武警森林部队退出现役,成建制划归应急管理部后组建成立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建立统一高效的领导指挥体系。应急管理部设立消防救援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森林消防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森林消防局),分别作为消防救援队伍、森林消防队伍的领导指挥机关。

省、市、县级分别设消防救援总队、支队、大队,城市和乡镇根据需要按标准设立消防救援站;森林消防总队以下单位保持原建制。

2、国家消防救援员发展历史是什么?

2018年10月,根据中共中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公安消防部队(武警消防部队)、武警森林部队退出现役,成建制划归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组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  

同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组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框架方案》,就推进公安消防部队和武警森林部队转制,组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建设中国特色应急救援主力军和国家队作出部署。

2018年11月9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授旗仪式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习近平总书记向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授旗并致训词。 

2018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悬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9年1月,应急救援专用号牌启用。 

2019年2月1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证件启用。

3、消防员是什么编制?退出如何安置?

答: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在公安消防部队、武警森林部队转制后确定的行政编制总规模内,单列消防员专项编制,编制不具体到个人。消防员实行全程退出机制。不适合继续从事消防救援工作,以及因其他原因经组织批准的,安排退出。其中工作不满12年、需要安排退出的按规定给予补助;工作满12年以上、不满退休年龄的由政府安排工作,根据本人意愿也可选择领取补助自主就业;达到退休条件的安排退休。目前,相关部门正在研究制定消防员退出安置具体办法。

4、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证件有那些?

答: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证件是证明消防救援队伍人员身份,依照法律规定享受国家和社会给予消防救援人员的荣誉和相应待遇的有效证件。本次启用证件包括《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干部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学员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休证》。

5、消防救援员的福利待遇政策有那些?

答:(1)根据现在的国家法律法规,消防员按规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属地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待遇,并根据消防救援工作特点建立相应附加保险制度(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社会保险、抚恤优待等相关政策出台前,按转制前政策执行)。

       (2)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退役军人事务部等部委与应急管理部联合出台的《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有关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84号)、《关于保障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交通出行优待权益有关事项的通知》(交运规〔2019〕4号)等文件,明确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在伤残待遇、退出安置、就业创业、家庭优待、子女入学、住房医疗、交通出行、参观游览等方面享受专门优待政策。消防员实行全程退出机制。不适合继续从事消防救援工作,以及因其他原因经组织批准的,安排退出。其中工作不满12年、需要安排退出的按规定给予补助;工作满12年以上、不满退休年龄的由政府安排工作,根据本人意愿也可选择领取补助自主就业;达到退休条件的安排退休。